一、工程项目范围变更的原因
1、一般项目范围变更的管理
项目范围变更指对项目的最终产品或最终服务范围的增加、修改或删减,产生变更的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要求变化。项目发起人对项目的需求和期望发生了变化,或增加性能和特征,或降低要求和期望。
(2)项目设计变化。这是在设计思维逐渐成熟过程中产生的,包括:设计条件的变化,设计改善,设计内容的增加。
(3)工艺技术的变化。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可能会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影响,采用到项目中会导致项目范围发生变化。
(4)经营环境变化。如出现了新产品或替代产品、汇率或利率浮动,会使项目范围受到影响而改变。
(5)人员变化。项目发起人的人员变动,项目经理变更,重要技术人员变更,均可能导致项目范围变化。
(6)地质条件、水文条件、交通条件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
项目范围变更会导致工期、质量、费用等各种目标变动,故对项目范围变动进行控制是必要的。
2、工程项目范围变动的原因
工程项目范围变动和一般项目范围变动的原因基本是一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项:
(1)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包括增减投资的变更,使用要求的变更,预期项目产品的变更,市场环境的变更,供应条件的变更等。
(2)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包括改变设计,改进设计,弥补设计不足,增加设计标准,增加设计内容等。
(3)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包括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施工时间和顺序,合理化建议,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材料、设备的更换等。
(4)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项目范围变更。
二、工程项目范围变更控制
1、工程项目范围变更控制的要求
项目范围变更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项目范围变更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2)工程项目范围变更后应调整相应的计划。
(3)组织对重大的工程项目范围变更,应提出影响报告。
2、工程项目范围变更控制的内容
(1)首先要对引起项目范围变更因素和条件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
(2)所有工程项目范围变更都要经过权力人核实、认可和接受。
(3)需要进行设计的工程项目范围变更,要首先进行设计。
(4)涉及施工阶段的变更,必须签订补充合同文件,然后才能实施。
(5)工程项目目标控制必须控制变更,且把变更的内容纳入控制范畴,使工程项目尽量不与原核实的目标发生偏离或偏离最小。
三、工程项目范围变更控制的依据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便是工程项目范围控制的基本依据,无论是项目构成、质量标准、使用功能、项目产品、工程进度、估算造价等,都应是范围控制的依据,更应当是范围变更控制的约束。国家规定,如果初步设计概算造价高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10%,必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用造价限额控制工程项目范围变更,是一项有力的措施。
(2)工作分解结构的分解结果。它是控制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变更的依据。
(3)设计文件及其造价。设计文件是确定工程项目范围的文件,是控制工程项目范围变更的直接依据。任何涉及设计的范围变更和过程变更,都要依据原设计文件。
(4)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包括补充合同文件),是控制工程项目范围变更的直接依据。
(5)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报告。该报告既总结分析了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又明确了实际与计划的偏差情况,还对项目的未来进展进行预测,可以提供信息的提示,以便进行项目范围变更的控制。
(6)各有关方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包括变更内容和变更理由。
四、工程项目范围变更控制的方法
(1)投资限额控制法。即用投资限额约束可能增加项目范围的变更。
(2)合同控制法。即用已经签订的合同限制可能增加的项目范围变更。
(3)标准控制法。即用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限制可能增减项目范围的变更。
(4)计划控制法。即用计划控制项目范围的变更。如需改变计划,则应对计划进行调整并经过权力人进行核实和审批。
(5)价值工程法。利用价值工程提供的提高价值的5条途径对工程项目范围变更的效果进行分析,以便作出是否变更的决策。这5条途径分别是:增加功能,降低成本;功能不变,减低成本;减低辅助功能,更多降低成本;功能增加,成本不变;增加少量成本,获得更多功能。
1、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d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①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②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d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①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②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d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d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d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工程项目范围变更结果
(1)工程项目范围变更的结果之一是范围变更文件。该文件说明范围变更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及变更对目标(指标)的影响。该文件要经权力人签字确认。
(2)工程项目范围变更的结果之二是签订变更合同。这主要是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需要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的,该合同是原合同的补充文件。
(3)纠偏措施。这是一种控制措施,即当发现工程范围变更引起了原目标实施的偏差时,为了不改变原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当偏差被纠正,范围变更措施便得到了积极效果。
(4)调整基准计划。由于工程项目范围变更已不能用纠正偏差的办法进行控制时,便应改变原计划,变更计划范围及由范围确定的进度、造价、质 量、工程量等目标(或指标)。调整计划应利用科学方法,如网络计划法和挣值法等。
(5)吸取经验教训。工程项目范围变更有的是积极变更,对工程项目和相关利益者都有利;有的范围变更是消极的,对工程项目和相关利益者均不利,但不得不变更,例如不可抗力造成的变更就是不利变更。因此,要从变更的原因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并形成文件,作为管理储备加以保存备用。